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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六载人生路 鞠躬尽瘁捍卫人民利益
冯鑫海,男,1964年11月出生,中共党员,生前系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科级执行员,2010年12月29日上午,因心源性猝死永远倒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,时年46岁。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干警,他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,踏踏实实工作,清清白白做人,数年如一日,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。他勇挑重担,默默奉献,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。他被评为“中国好人”“宁波市道德模范”。 |
冯鑫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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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海哥的时间表总比我们早”
2010年12月29日一早,像往常一样,冯鑫海第一个到办公室。上午8时许,他被同事发现倒在开水房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经鉴定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。
46岁的冯鑫海走了,这让很多人都不敢相信。在家人、同事和当事人的眼中,他就像个“铁人”,加班加点是常事,即使身体偶有不适,他也不会请假。
“他每天6时起床,7时出门,我一直以为法院是8时上班的”,冯鑫海的妻子黄红梅说。直到冯鑫海出意外,她才从冯鑫海同事那里知道,法院上班的时间应是8时30分。
“海哥总是利用上班前的时间梳理案卷,联系当事人。上班时间一到,他就把全天行程安排妥当,出门办案了。”同办公室的潘忠强说,“海哥的时间表总比我们早。”每到下午1时,冯鑫海的手机就会响起来,那是他给自己设定的上班时间,比法院的规定时间要早半个小时。
同事陈军回忆说,每次执行任务,海哥头天晚上就进行现场踩点,了解被执行人情况,甚至画好方位图,方便大家第二天行动。“晚上有临时任务,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鑫海。”执行局教导员谢桂荣说,“冯鑫海任何时候都能马上进入工作状态”。在执行局工作3年,冯鑫海办理各类执行案件620多起,远超其他同事,自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的14年中,他17次受嘉奖、得先进,而且总是得票数最高的。
“结婚20多年,全家只有一次一起去旅游,还是去部队看他的老战友。一家三口合影的照片还是17年前去部队探亲时拍的,此后再没有一起合影的机会。”黄红梅说道,原准备等元旦放假时去上海看刚上大学的女儿,没想到他却突然倒下了。“女儿出生时他不在,他离开时女儿也不在。”黄红梅红着眼睛说。
12月31日,同事送别冯鑫海后在一起吃午饭,下午1时,一直放在谢桂荣口袋里的冯鑫海手机响了。有人说了一句:“海哥叫我们上班呢!”一桌人顿时泪流满面。
他一直是个忠诚的“公家人”
“他一直是个忠诚的‘公家人’。每天回家,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今天工作是否顺利。”黄红梅说。如果满脸笑容,那么一定是把案子处理好了;案子如果得不到完美解决,他就经常半夜醒来念叨案子。
“这案子办不下来没法交代。”同一个执行组的陈军常听冯鑫海说这句话,陈军清楚,为把工作干完美,冯鑫海对自己的要求近乎苛刻。
一个被执行人逃逸,看似已经无法执行的“死案”,冯鑫海却反复查找线索,硬是把执行款送到了被欠薪的28位农民工的手中;一个2万元的“小案子”,冯鑫海反复追查12次,最终把案件执行到位……余姚法院副院长王剑波说:“任何事情交给鑫海就放心了。”
冯鑫海去世的前一天晚上,黄红梅看到丈夫眉头又皱了起来,还出去了解了一个案件执行情况。她不知道,这是因为冯鑫海执行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向当地政法委上访,投诉一起判决多年的案件迟迟不能执行。但这位上访者介绍情况时却反复说道:“这不关法院的事,冯法官尽心尽力了,他是个好法官。”这个投诉也让政法委领导记住了冯鑫海的名字。
第二天一大早,冯鑫海来到办公室,把上访案件的情况写了份报告,并提出下一步执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。7时26分,文件在电脑上存档,冯鑫海提着水壶来到开水房,他的生命也就是在这里彻底画上了句号。事后,同事打开他的工作电脑,发现存档的最后一个工作文件的时间是2010年12月29日7时26分。
一名网友在当地论坛上留言:冯鑫海平凡得就像河姆渡边一棵翠绿的小树,但正是这棵小树,总是静静地对扎根的大地奉献着一份忠诚。

廉洁就是老冯的生活态度
一套刷着白粉墙的63平方米的房改房,简单的家具,一台25英寸的普通彩电坏了,换了一台还是25英寸——清贫是冯鑫海家带给所有人的感受。
妻子是临时工,收入微薄,家中还有年近80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,冯鑫海一家在经济发达的余姚市来说生活算得上拮据。可是,这样过着清贫生活的冯鑫海在当事人的眼中却廉洁到近乎无情。
冯鑫海去世后,同事们整理他经办过的案卷,在其中一个卷宗里,发现第14页粘贴着一张月饼票。同事张叶挺回忆,这是前年中秋时一个当事人送来的,冯鑫海发现后退不掉,又联系不上当事人,叹了口气说:“那就放在证物袋里归档吧!”
当事人陈丽萍拿到案件执行款后,曾把一张购物券偷偷放进冯鑫海的办公抽屉。第二天,陈丽萍收到了一个特快专递,打开一看,却是那张购物券静静地躺在信封里。
每逢外出执行案件,当事人常常送香烟、请吃饭,冯鑫海一律婉言谢绝,他抽的烟永远是妻子为他准备好的廉价的“红双喜”。
“他从来没有带我们出去吃过一顿别人请的饭,也没有往家里拿过任何礼物和礼券,廉洁就是老冯的生活和工作态度。”黄红梅说。在法院工作14年,冯鑫海为防止别人登门求情,从来不让家人把家庭住址和电话告诉别人,甚至弟弟、妹妹和周边朋友也从来不知道他在法院做什么工作。在执行局工作3年,只要与冯鑫海有过接触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对他有一致的评价:一尘不染。
冯鑫海没有轰轰烈烈的惊人事迹,有的只是平凡工作中的点点滴滴,可正是平凡的故事,让这座城市看到了一个洁净的灵魂。46年人生、23年党龄,冯鑫海用他的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。